各有关单位:
北京华夏环科技术培训中心是经中国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注册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批准号:CNCA-P-2002-013)是经中国认证认可培训机构(简称CCAA),批准的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班。(批准号:CNAT-013-2002)本中心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有CNAT认可的教学、审核、咨询经验丰富的高级教师数十名,教学设备先进,教学服务规范,中心一贯坚持“ 标准、规范、学员满意;精辟、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是国内管理体系培训影响较大的权威培训机构。
我中心已举办各类认证人员培训班千余期,培训学员数万人。“雄厚的师资力量、严谨的教学作风、科学的管理模式、一流的培训服务”使历届培训班的整体教学与服务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被誉为培养认证人才的“黄埔军校”。
本期举办的“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班”是经CNAT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课程为5天。将面向各行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主要面向各行业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特别是拟申请注册为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士。
培训内容:2008版ISO9000族标准的基本知识; GB/T19001-2008标准 理解、实施和审核要点;ISO19011现行版本的内容和重要性;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基本概念及有关的基本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各项活动、审核程序和技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过程的有关要求;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管理要求等。
培训周期:5天(含笔试)
培训时间:人满开班
规 模:20人
教 师:本培训课程由CNAT认可的教师授课
教 材:采用CNAT认可的培训教材
证 书:培训合格者可获得CNAT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与笔试和发证时间无关。获得此培训合格证书只符合CNAT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部分要求,注册要求详见附件。
注 册:我中心经CNAT授权可以为学员代办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注册事宜。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满足CNAT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其他要求的学员可委托我培训中心代为办理。
费 用:培训费:2600元/人;其中包括(教材及资料证书费:600元、 培训费2000元)。
食 宿: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交款方式:报名交800元(注:报名费交纳后,一律不予退还,可延迟到下期,但不可以再次延期。),其余1800元于报到前缴纳。可电汇、信汇、自带汇票或现金。
报名事宜: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好《培训班报名回执》,并将回执寄回我中心,也可先电话报名后再将回执寄回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并向您函发正式报到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正式报到通知中说明。
1.全过程参加经CNAT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经CNAT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
2.教育经历
(1)申请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CNAT承认的等效学历;
(2)在任何情况下,声明的教育程度须有文件证明;
(3)作为一种可替代的途径,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有6年全日制质量工作经历并且(通过面谈 或其它方式)使CNAT认为其满足所要求的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有关的令人满意的知识水平,并且具备进行和/或管理审核所需的个人素质、能力和沟通技能,可以考虑给申请人注册。
注:这种沟通技能是指运用审核语言进行有效的口头和书面交流的能力。
3.工作经历
(1)工作经历是指与评审活动相关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工作岗位经历。原则上,某一组织中与评审活动相关的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如质管、检验、计量、工艺、培训、标准化等部门的人员)以及与评审活动相关的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车间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其经历被视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实施部门具体岗位的操作人员(如销售人员、医疗护理人员、财务出纳、设备操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事具体服务的人员等),其经历不能作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
(2)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申请人应至少有4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4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学历为大专的申请人至少应有6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6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应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
(3)申请人应提交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该证明必须由申请人的聘用机构签字(盖章),并经CNAT验证。申请人也可以用聘用机构推荐信的形式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提供申请人从事的实际工作情况、职位、级别和职责。
4.质量经历
(1)质量经历是实施、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或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相关经历。“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组织中最高管理者、质量主管部门的人员策划、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组织中业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如计量、标准、检验、技术、计划等部门)和组织中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采购、销售、生产、售后服务等部门)具体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相关经历”是指申请人作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审核的审核经历。
(2)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年实施、运作和/或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相关经历。该经历应提供有效地审核此类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实际知识。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但这些经历必须是在申请审核员注册前6年内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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